斐济
斐济全国分直辖市、行政大区及斐族省三级。全国共有2个直辖市、4个行政大区和14个斐族省。两个直辖市为苏瓦市(Suva)、劳托卡市(Lautoka)。4个行政大区为中央大区、西部大区、北部大区和东部大区。中央大区专员行政总部设在瑙索里,管辖泰莱武省(Tailevu)、奈塔西里省(Naitasiri)、雷瓦省(Rewa)、塞鲁阿省(Serua)和纳莫西省(Namosi)五个省;西部大区专员行政总部设在劳托卡市,管辖巴省(Ba)、那德罗加诺沃萨省(Nadroga Navosa)、拉省(Ra)三个省及维提岛西半部及所有岛屿;东部大区专员行政总部设在莱武卡(Levuka),管辖劳省(Lau)、洛马维提省(Lomaiviti)和坎达武省(Kadavu)三个省和罗图马岛;北部大区专员行政总部设在兰巴萨,管辖布阿省(Bua)、马库阿塔省(Macuata)和卡考德罗韦省(Cakaudrove)三个省。14个斐族省为:巴省、布阿省、卡考德罗韦省、坎达武省、劳省、洛马维提省、马库阿塔省、那德罗加诺沃萨省、奈塔西里省、纳莫西省、拉省、雷瓦省、塞鲁阿省及泰莱武省。此外,附属领土罗图马岛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权。斐族各省设立省级理事会,下设县、区和村,有省理事会主席、县长、区长和村长(均由大小酋长担任),这一管理体制纯粹为斐济族人而设。省级理事会对斐济族人事务部负责,斐济族人事务部对大酋长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