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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埃社会管理
  • 作者:刘风山
  • 来源:纽埃
  • 时间:2017-04-01
  • 关键词:纽埃;三级社会结构;土地管理

三级社会结构 纽埃的社会结构呈三级分布,即政府、村庄、家庭。政府负责全国公共事务的管理,村庄委员会负责管理社区事务。在现代社会,受基督教的影响,人们的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原来作为氏族群体的村庄,变成现在不同家庭居住社区的村庄。村庄成了纽埃社会的一级行政单位,设有不同的服务机构,选举时作为一个选区集体参与纽埃议会的选举活动。

家庭是纽埃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单位,多个家庭组成村庄。目前纽埃14个村庄共有500多户人家,通常数代同堂共住。这种数代同堂的家庭模式在纽埃语中称作“马格法”,每个村庄里的马格法都是相关联的,这些马格法再构成村庄。马格法的主要职能是统一管理及使用家族土地。每个马格法的房屋大多建在一起,每个家庭分享马格法的房屋,共同使用马格法拥有的土地。每个家庭的成员包括丈夫、妻子、未婚的儿女,以及刚刚结婚的儿女及其配偶,还有孙子、孙女,而这个家庭的代言人通常是已婚男性,在教会及社区活动中代表他的家庭行使权力。在现代纽埃家庭中,通常每个家庭只有夫妻二人、一个孩子和鳏寡的父辈或上一辈的其他亲属。在附近上学的侄子、侄女或外甥通常也住在这个家庭里,体现了纽埃社会独特的社会关系。[]

和其他地方不同的是,纽埃的妇女并非生来就具有男性所获得的社会政治身份。纽埃的女性通常只有在年龄稍长以后,通过接受教育,或者在社区及家庭活动中展现出较好的领导才能,才可以拥有一定的权威和话语权。除了性别之外,年龄大小在工作分配及社会身份标识时也有差异体现。年龄稍大的人通常会受到尊重,不仅因为其家庭背景、个人经历、所取得的成绩,还因为他们是长者。纽埃从社会行为、宗教礼仪、经济地位、政治组织,甚至语言等方面都体现了长者为先的社会观念。纽埃传统上实行老人统治,人们对长者都非常尊重、顺从,通常男性特别是家庭的长子更能受到其他人的尊重。

土地管理 作为纽埃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在纽埃人的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土地管理在纽埃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是纽埃土地的闲置问题。一方面,目前许多移居新西兰的纽埃人在纽埃仍然拥有大量土地的所有权,这部分土地因无人使用而闲置起来。但另一方面,纽埃国内又有许多人没有足够的耕地可以耕种。1962年,纽埃政府颁布土地政策,不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没有纽埃国籍的人不可以在纽埃买卖土地,即使同当地人结婚也难以保证获得土地所有权。一方面纽埃本土的居民没有土地,另一方面纽埃有太多闲置的土地。为解决这一问题,纽埃政府成立了纽埃发展董事会,试图由政府征用闲置土地,但政府征用闲置土地前,必须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由于多数土地所有者移居海外,这项工作未能顺利开展。1964年纽埃议会通过《土地法案》,规定离开纽埃达20年(含20年)以上的人,自动丧失其在纽埃的土地所有权。该法案遭到在新西兰的纽埃侨民的极力反对。由于海外生活日趋艰难,移居新西兰的侨民有回国谋生的打算,甚至国内耕种土地的纽埃人也抱怨这一政策扼杀了个人的积极性,认为土地所有者家庭成员之间自行处理土地纠纷的方式更加可取。[]

其次是土地的所有权问题。1902年新西兰政府制定的《库克群岛及周边岛屿法案》规定了土地的私人所有权问题,导致同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重新划分,甚至对同一座房子也进行了财产分割,又由于原来同村男女可以通婚的规定逐渐被不同村庄之间的人可以结婚的规定取代,土地房产等出现一产多有的混乱现象。纽埃法律规定,在纽埃,25%的土地为私人所有。土地是可以继承的财产,通常由长子继承,如果女性是唯一的继承人的话,则由女性亲属继承。加之纽埃的土地继承权通常是口述的,缺乏有据可考的地契等法律证明资料,因此纽埃75%的土地拥有多个所有者,一块土地由同一家族的多个后代继承,家庭成员之间经常因土地所有权问题而发生纠纷。基督教传入纽埃之前,这种争端通常通过族群之间的战争解决。在现代社会,虽然不再采用战争方式解决争端,但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也一直是纽埃政府的重要工作。纽埃人更倾向于通过家庭解决土地争端。但由于争端较多,最后则只能通过土地法庭解决。为了尽量解决纽埃的土地所有权的争端问题,纽埃政府目前正着手完善纽埃现有土地的所有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