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徐美莉
- 来源:基里巴斯
- 时间:2016-09-01
- 关键词:基里巴斯; 殖民地历史;民主独立
一 殖民地人民的独立意识和自治
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人民独立意识的觉醒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1947~1948年,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缅甸发生了轰轰烈烈的独立运动,这导致大英帝国开始解体。1949~1951年,英国殖民部对较小的领地进行了调查研究,结论是,大多数较小领地因太小、太分散,难以实现经济独立,而且缺乏独立所需要的经过训练的人才。1960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以90票赞成通过《关于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之宣言》,英国是少数弃权的国家之一。在20世纪60年代,对于国家问题的兴趣和意识开始在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本土人中发展,值得注意的是,独立意识觉醒的同时意味着分离,不仅埃利斯群岛期望与吉尔伯特群岛彼此独立,巴纳巴人也希望独立。
引导吉尔伯特群岛走向独立的一系列机构建设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首先,从1952年起每年举行的本土治安官大会,本来被视为地方政府的训练课程(治安官是英国引进的权力阶层,负责制定法律,作为殖民地政府的代表,在岛屿政治中具有支配地位),到1956年被扩大为两年一次的殖民地大会,参加会议的成员包括岛屿治安官、区代表、教会和公务员的代表。1963年,政府建立了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由4个官员和4个非官员组成,由属地代表任命;同年还建立了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5个官员和12个非官员组成,其中包括执行委员会的非官员,这两个机构负责向属地代表通告、提供意见。
最可贵的进步是,20世纪60年代吉尔伯特群岛的新一代开始崭露头角。他们接受过良好教育,许多人有在海外培训和工作的经历,并且意识到在太平洋其他地区已经开始的政治变化,他们开始缔造自己的政党,走到政治运动的前沿,使殖民地当局开始倾听他们的声音。1965年,吉尔伯特国家党诞生,作为缔造者之一,雷乌本·K.乌蒂阿(Reuben K.Uatioa)成为那个时期领导吉尔伯特群岛人民的政治人物(之后成为新成立的众议院的第一任首席选任官)。乌蒂阿和他的一小群吉尔伯特跟随者促进了政治发展,他们开始对占殖民地人口少数的埃利斯群岛人所具有的优越地位表示不满。据1968年殖民地人口普查,在53517人的总人口中,44897人是密克罗尼西亚人,7465人是波利尼西亚人,而埃利斯群岛人作为少数的波利尼西亚人,在行政公职以及巴纳巴岛、瑙鲁磷酸盐矿工业的职位中占到三分之一。到60年代末,埃利斯群岛人民广泛地要求从殖民地分离,并以此应对来自吉尔伯特群岛的压力。
吉尔伯特群岛人开始影响政治的发展,如当时的党主席巴贝拉·基拉塔(Babera Kirata)所言,一旦他们将自己组织起来,殖民地当局就开始倾听他们的声音。他们建议,为建立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自己的立法机关而进行适当的选举,这将促使众议院的产生。英国在1967年做出回应,承诺使用新的宪法,用理事会代替执行委员会,用众议院代替咨询委员会。于是,殖民地举行了第一次选举,当地人第一次有机会直接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选举他们的议员。吉尔伯特群岛选出18个代表,埃利斯群岛选出5个代表。2个当然委员会成员以及5个从众议院中选举出的成员组成了理事会。尽管这些新的政治机构具有立法和行政的职能,但他们的决定对属地代表不具有约束力,因而他们的真正权力是有限的。尽管如此,这是当地人民第一次直接选举他们自己的政治代表。
1971年,英国允许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自治。新的立法被引入,众议院被立法委员会代替,立法委员会包括3个当然委员、2个公共服务成员和28个选举代表。一个新的执行委员会建立,包括来自立法机构的当然委员和公共服务成员,以及5个从立法委员会代表中选出的选举代表。同一时期,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脱离西太平洋高级委员会,开始直接跟伦敦联系。当斐济于1970年独立,西太平洋高级委员会将首府移往所罗门群岛,此后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的属地代表被一个管理者代替,他现在直接跟伦敦打交道,而不再通过西太平洋高级委员会。尽管在制定某些领域的政策时执行委员会的选举成员具有更大的责任,但这个管理者保留了反对立法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建议的权力,也就是说,自治依然是有限的。
1974年,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引入完全内阁制,这最终促使实现完全的国内自治。议会同时产生,成员包括3个当然成员和28个选举成员,其中20个选举成员来自吉尔伯特群岛,另外8个来自埃利斯群岛。内阁包括1个首席部长,从议会的选举成员中产生,6个其他部长由政府参考首席部长的意见任命。来自马拉凯环礁的代表纳布乌阿·拉希塔(Naboua Ratieta),在1974年4月4日普选之后被选为首任首席部长。以此为前提,1975年,独立的高等法院建立。1974年大选对吉尔伯特群岛的政治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从此吉尔伯特群岛人民的国家意识觉醒,这为1978年的选举做好了准备。
至此,吉尔伯特群岛与埃利斯群岛进入分离的后期阶段,1974年8月和9月的投票决定了埃利斯群岛未来的政治地位。尽管有来自英国政府的阻力以及面临的糟糕的财政状况,但埃斯利群岛的谈判代表坚定不移地要求独立,绝大多数埃利斯群岛的人民投票赞成独立。官方的分离发生在1975年10月1日,尽管联合行政在塔拉瓦环礁持续到1976年1月1日。1978年10月1日,埃利斯群岛成为独立的国家——图瓦卢。
与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独立进程同样令世人瞩目的是巴纳巴人的觉醒。20世纪70年代,拉比岛的巴纳巴人派回将近100个(一说60个)年轻男女占驻巴纳巴岛,要求从吉尔伯特群岛政府手中收回他们的岛屿,同时巴纳巴人也已开始起诉英国政府和磷酸盐公司,因为他们违约移走了他们的果树并且过度开采磷酸盐矿。巴纳巴人坚持认为自己不同于吉尔伯特群岛,他们以英国和美国的关系比喻吉尔伯特人和巴纳巴人,双方有血缘关系,但彼此独立,巴纳巴在文化和历史上并非吉尔伯特群岛的一部分。塔拉瓦的政治家拒绝这个观念。巴纳巴人要求两件事,一是从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独立出来,二是英国政府和磷酸盐公司赔偿他们造成的破坏。他们争取独立的重要策略是证明他们在种族和文化上是独特的,与吉尔伯特人不同。
吉尔伯特群岛独立进程的下一步是实行内部政府自治,作为不晚于1978年3月的大选以及数月之后独立的必要步骤。继埃利斯群岛分离问题解决之后,巴纳巴岛问题浮出水面,1975年,在斐济总理卡米塞塞·马拉爵士(Sir Kamisese Mara)的要求下,英国政府延迟两个月承认内部自治,以便再次解决围绕巴纳巴人的权利的冲突。巴纳巴人自从移居拉比岛就成为斐济公民,受到瑙鲁人全部控制他们剩余的磷酸盐矿以及由此获得的收入的启示,巴纳巴人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试图重新就他们自己的情况谈判。从1965年开始,他们享有的磷酸盐矿税增加到15%(剩余的85%归吉尔伯特群岛和埃利斯群岛殖民地,在埃利斯群岛分离之后,剩余的85%归吉尔伯特群岛),在70年代已确定的租赁费中享有高达50%的份额。巴纳巴岛长者委员会委托他们的主席斯图牧师和管理者特布克(Tebuke)牧师负责对英国政府和磷酸盐公司的诉讼,两人在后来的几年里就此诉讼案件向全世界征求建议。1972年,诉讼提交到英国高等法院,正式的诉讼程序开始,这是英国高等法院史上持续时间最长、最复杂、花费最高的民事诉讼案件。巴纳巴人民有两个要求:第一,依据1913年的开矿合约,磷酸盐公司有责任恢复被挖掘的土地,重新栽种果树,磷酸盐公司因违约应向巴纳巴人赔偿600万英镑。第二,英国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处理本来属于巴纳巴人的磷酸盐矿税时违反信托,巴纳巴人只收到矿税的15%,并且英国为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农民的利益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他们的矿产,因此他们要求英国赔偿2100万英镑。诉讼期间英国民众对巴纳巴人的广泛同情和支持给英国政界和司法界施加了压力,1977年5月27日,巴纳巴人得到1000万澳元的补偿,这笔钱用于建立为全体巴纳巴社会服务的基金,每年的收益将交付拉比岛的长者委员会用于巴纳巴岛的发展和社会事业。[]这笔钱与磷酸盐公司的赔偿无关,他们的赔偿是另外的事情。巴纳巴人只能接受这个解决办法,同时希望从吉尔伯特群岛分离,获得自治地位,与斐济自由联系。英国声明将在就吉尔伯特群岛独立进行协商时解决这一问题。英国延迟自治以便解决冲突的决定激发了吉尔伯特人的民族意识,吉尔伯特人对英国政府允许殖民地委托其他地方安置巴纳巴人普遍不满,认为英国政府被贪婪驱使,英国允许巴纳巴问题拖得太久就是拖延独立。
二 1978年制宪大会和大选
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吉尔伯特群岛政治的发展遵循着寻常的模式,即通过一系列有限的改变,从一个殖民地控制下的政府过渡到由当地人控制的政府,将殖民地宪法转变为英国传统的两院制模式的宪法。然而在吉尔伯特群岛,随着独立的临近,为了努力设计出一个更适合这个小岛国环境的宪法,广大公众被允许讨论独立宪法将采取何种形式,并召开制宪会议。改变的动力来自当时吉尔伯特群岛的统治者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他认为应该开发另外的模式,对于两院制是否适合吉尔伯特群岛持怀疑态度,并且担心殖民地人民没有经验运作两院制下的政治。实际上,当时殖民地仅拥有一个执行委员会、一个立法委员会以及一个独立的高等法院。史密斯相信,鉴于许多前英国属地在独立几年后发现宪法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而不得不修改宪法,这经常伴以不愉快的和流血的过程,他希望通过改变使新政府结构能很好地反映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适应吉尔伯特群岛社会和文化的特征,使这个新国家避免遭遇相似的政治危机。
史密斯的理念促进了吉尔伯特群岛的创新,一院制议会代替两院制议会,议会制与总统制密切结合,以及对包括总统在内的官员权力进行限制。制宪大会于1977年5月在塔拉瓦环礁的拜里基召开,会议持续了三周,与会者包括各岛屿和主要利益集团的近200名代表。通过广泛讨论,一些重要建议在大会获得通过,并被吸收进最后的文件中。议会的选举代表人数增加到35人,议会成员将从23个选区选出。此次选举引入第二轮投票,在第一轮投票中没能获得绝对多数选票的候选者可获得第二次投票机会。在议会选举后进行首席部长的全国大选。会议确立的政府结构是总统制和议会制相结合,总统同时是政府和国家的首脑。总统由公众投票选出,候选人有3人或4人,从议会成员中选出。总统大选之后,总统从议会成员中挑选他的内阁成员。由于人民尤其是外部岛屿的人,对中央政府普遍不信任,因此大会提议,宪法必须明确限制官员的权力,加强选民的地位,总统没有法律豁免权,如果被发现有罪,他将接受法院的传唤,并且须接受弹劾辞职。大会还提议,如果总统因国民的不信任而辞职,在新总统选举期间,将由一个国务委员会代行总统的行政职能。此次大会还确定,禁止建立任何军事力量。
在1974~1978年的4年里,拉希塔政府积极应对接踵而至的严重问题,同时努力适应与独立相关的急速的政治变化,在处理各种问题的方式上,这个政府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自信,取得了可敬的成就。例如,他们承诺建立仲裁法庭,使工人、被雇用者、政府和法院有协商的基础。他们建立独立的椰子协会,以更好地保护作为最重要出口产品椰子的贸易。他们制定了新的教育政策,力求融合教会和政府创办的基础学校,建立一个理想的教师和课程标准。他们制订了国家储备基金计划。在经济方面与英国协商购买日本建造的捕鱼船,并与日本就关于日本在吉尔伯特群岛水域捕鱼权问题进行讨论。为因外部岛屿机场建设项目而增加的资金寻找来源。在国际上,为取得南太平洋论坛的独立成员身份开始与之协商,获得亚洲发展银行的准会员资格,获得协议贷款建造贝肖岛到拜里基的堤道。尤其是最终解决埃利斯群岛分离和巴纳巴岛问题,他们探索通向独立道路的重要目标也已实现。当然,拉希塔政府也有自身的问题,这成为反对派耶雷米亚·塔巴伊(Ieremia Tabai)挑战的理由。
1978年2月1日,吉尔伯特群岛人民开始投票选举将带领他们走向独立的政府。首先是议会选举,此时,吉尔伯特群岛人口近6万人,达到投票年龄的人口中有81.9%的人登记投票,其中79.3%的人参加了2月1日的第一次选举。第二次选举于2月6日在那些没有在第一次选举中获得多数选票的候选人的选区进行,这次有77.6%的选民登记投票。1978年大选投票率比1974年大选提高很多,当时只有57.9%的选民登记投票。人民高度参与1978年议会选举,反映了他们对独立的热切期望,增强的政治意识,以及对现代政治体制的成熟理解,与先前的选举相比,现在吉尔伯特人民更加关注他们的代表是谁,他们是为心目中理想的未来国家领导人投票而不是出于亲戚关系或对当地问题的考虑,他们想要参加到国家政治中来而不是简单地选出某人。
1978年2月20日,刚刚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新议会召开会议。它的第一个任务是决定是否使宪法修正案开始生效,以便允许进行首席部长的国家大选,这是制宪大会的提议之一,结果全体一致投票赞成,这再一次反映制宪会议的道义权威被议会的新成员认可。接下来议会的任务是提名首席部长候选人,时间在2月28日,有5个议会成员参与选举,其中包括前首席部长拉希塔,以及来自诺诺乌蒂环礁的塔巴伊(政府反对派领导人)。前任政府在这次议会大选中失去很多支持——15个代表中有8个本来一贯支持前政府的代表,在这次选举中失败了。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支持塔巴伊和另外3名候选人组成的联合候选人,因为宪法规定最多只能有4个候选人,所以从一开始就有淘汰拉希塔的效力。
最后的获胜者是年仅29岁的塔巴伊。他曾经环游大多数外部岛屿,在那里举行非正式会议,并利用南塔拉瓦电台的议会辩论广播,挑战拉希塔政府,表达他自己对所有问题的态度,例如他对快速城市化和因政府无力有效规划带来的问题的关注,以及对政府建立防御力量这一意图的坚决否定,这一切使他广为人知。他的胜利清楚地证明吉尔伯特群岛人民的政治意识趋于成熟,现在大多数选民不再存有他们通常的对于地理、宗教和年轻人的成见,选择来自中部吉尔伯特群岛的诺诺乌蒂环礁的这个男人有助于缓和南部和北部的敌对。塔巴伊是一个新教徒,虽然在5个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北部岛屿(马金岛、布塔里塔里环礁、马拉凯环礁、阿拜昂环礁、北塔拉瓦岛)都没有赢得多数选票,但也获得了几乎三分之一的选票。他提出的政策,他作为一个政府代表以及作为个人所树立的形象,赢得了选民的支持。
三 伦敦谈判和独立
新政府的第一项主要任务是就独立与英国政府协商解决有关问题。1978年11月下旬,吉尔伯特群岛、巴纳巴岛和英国的代表参加了在伦敦马堡大厦举行的制宪会议,讨论的三个问题是:巴纳巴人的未来身份、独立后的财务安排以及制定独立宪法。另外出席会议的还有新任总督R.J.华莱士(R.J.Wallace)、几位当时在吉尔伯特群岛工作的英国殖民地官员,以及一些顾问。大会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巴纳巴人未来的身份和地位。在1977年曾有人建议巴纳巴岛加入斐济而不是作为吉尔伯特群岛的一部分。在伦敦,巴纳巴岛代表在制宪会议上仍然要求完全从吉尔伯特群岛分离出来,吉尔伯特群岛代表坚持巴纳巴岛属于吉尔伯特群岛,但是他们做出一个承诺,保证在独立后的国家内给予巴纳巴岛和巴纳巴人特别的宪法地位。在英国代表和吉尔伯特群岛代表之间,英国代表与巴纳巴岛代表之间,吉尔伯特群岛代表和巴纳巴岛代表之间进行了许多次双边会议和讨论。11月28日,会议主席戈伦韦·罗伯茨(Goronwy Roberts)勋爵宣布,英国政府决定同意吉尔伯特群岛独立,新国家的疆域维持现状——巴纳巴岛保留为吉尔伯特群岛的一部分。这个决定一经宣布,巴纳巴岛代表离开会场,没有参加接下来的讨论,也没有起草特别的宪法条款来保护自己的社会权益。
关于未来财务安排的谈判更加困难。正如吉尔伯特群岛领导人所预见的,在1979年,巴纳巴岛磷酸盐矿由于资源几近枯竭而关闭,这使新政府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因为磷酸盐矿收入超过国家总收入的50%。在伦敦会议上,吉尔伯特群岛官员在英国的压力下同意在获得预算援助之前,先使用国家储备基金6900万澳元。塔巴伊和他的谈判团队提出这将会导致这个新国家丧失任何经济独立的机会。英国最终同意批准预算援助,在第一个三年给予910万澳元的援助,关于此后的援助问题将重新协商。后来通过进一步谈判,英国政府同意在独立后的头三年提供总额为2650万澳元的发展援助。
制宪会议对独立宪法只做出小幅修改。新宪法给予巴纳巴人的特别地位是,除议会中有一个席位给予巴纳巴人选区,包括巴纳巴岛在内的巴纳巴社会有另外一个议会代表,由拉比岛委员会指定,巴纳巴社会实际上有2个议员席位。此外,政府保证巴纳巴人的土地权利,任何一个巴纳巴人都可以生活在巴纳巴岛上,并为岛屿提供基本的服务,限制非巴纳巴人从这个国家的其他地方迁移到巴纳巴岛。政府还规定,在独立5年后将任命一个调查委员会复查与巴纳巴人有关的宪法条款的实施情况,以及提出可以向议会提交的改进建议。除了这些与巴纳巴人身份地位有关的特别条款,制宪会议对宪法草案只做出小幅修改。制宪会议的观点是,宪法应该是简短的,是一个国民能够容易理解并用于监督政府行为的文件,为此将制定一个当地语版本的宪法。伦敦制宪会议做出的另一个重要决定是关于新国家的名称,同意这个独立国家称为“基里巴斯”,这是“吉尔伯特”的当地语发音。“独立宪法”第四章规定,共和国的首位总统是独立日之前最近就职的一位首席部长,自该宪法生效之日起担任总统职务,这样,塔巴伊成为基里巴斯共和国的第一任总统。
1979年7月12日,新的国家——基里巴斯共和国诞生。12日上午,上万基里巴斯人聚集在南塔拉瓦中心广场,代表英国女王出席庆典的是她的长女安妮公主,太平洋岛国领导人以及美、法、日、中、澳、新等国代表也出席了庆典。安妮公主将独立文书交给基里巴斯总统塔巴伊,随即英国驻吉尔伯特群岛总督登车离去,这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和基里巴斯新时代的开始。

